特别关注—2010年研究生招生
天津医科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制定本复试原则和方法。请相关院、系及博士生导师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做好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复试基本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考查,使高层次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方面的考核。
3.成绩量化或具有可比较性。专业外语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须有量化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不能量化的考核方面,要做到可比较和易判别,并有客观的复试评语。
4.坚持公平公正。从制度和办法上,完善复试命题、复试现场及评分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和管理措施。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参加2010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每门单科成绩达到54分,且按照本专业招生人数1∶1.5比例可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参见天津医科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复试在4月29日—30日进行,各院、系教学办公室(科教科)负责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具体要求如下:
1. 复试工作由各院、系教学办公室(科教科)与相关科室(教研室)组织实施,原则上以各科室(教研室)为单位。复试小组由导师及本专业正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人(或3人以上)组成。复试组成员应注意本学科、专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内科学、外科学复试在三级学科范围内组织,其它学科复试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组织。
2.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临床(或实验)操作能力三部分内容,实行百分制。
(1)笔试部分为专业外语,由各复试专业组命题,占复试成绩的30%;
(2)面试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计算以复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为最后结果。具体考核内容为:
①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②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报考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了解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科研工作思路、素质和能力;
④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读能力;
⑤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和业绩;
⑥个性倾向性。考察考生的兴趣与爱好,学习(工作)态度、以及信念和价值观、人生观等;
⑦个性心理特征。考察考生的能力、气质和性格;
⑧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 临床(或实验)操作能力占30%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专业临床(或实验)操作能力。具体考查内容由各专业制定。
各学科根据具体要求,依据以上考核内容,制定评分表,每位复试组成员都要为考生进行量化打分,最后计算出平均得分。
3. 复试专业外语笔试时间为1小时。
4. 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评分,并以平均分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5. 考生的录取成绩为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在复试过程中,复试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与各院、系教学办公室(科教科)及导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今年的录取工作。
7.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协议书。
三、体检安排
时间:4月28日上午7:00—9:30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新门急症楼5楼查体中心
体检费:100元
考生须空腹进行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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